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要在哪里开?
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由香港警务处出具,香港警务处会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基本个人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家庭住址等)进行检索,并出具最终的检索结果。
无犯罪记录公证书的使用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》第69号,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、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。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。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委托公证文书,须经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审核,对符合出证程序以及文书格式要求的加章转递,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转递。
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《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》: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,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。
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
香港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送往大陆使用,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,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 有限公司审核、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,受中国法律保护,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。
办理香港无犯罪记录公证提供资料:
1. 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或扫描件;
2. 申请人护照首页扫描件;
3. 申请人通行证及过关入境纸扫描件;
4. 申请人为香港人的情况下,需提供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扫描件。
香港无犯罪记录公证书样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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